拉塔州新组建的州兵,从兵种和兵员构成方面,相比以往有了极大变化。
原来的步、车、骑、象兵种,废除掉车兵,将弓箭兵从步兵中单独分出来,步兵的种类参照大隋,有专门的刀盾兵和长矛兵。
新设一营投掷兵,掌握在孟思、田开手中,给田开同样配备一枚储物戒指,用来存放手榴弹。
兵员方面武士和摩罗依然是骨干,吸纳了吠舍和首陀罗,刺史府都称作良籍,同级别军饷一致。
兵器方面,本王专门炼制了一批,短刀、马刀、长矛、钩镰枪等。州兵总人数限制在一万人,五百人为一营,大部份由二十名服用过果实的武士摩罗统领。
蒙德瓦利的城兵,以及下面三个郡的郡兵,人数依照大隋律法百人取一,使用普通兵器,维护治安做好后勤即可。
掌控住新组建的州兵,拉塔州内部问题解决大半,改弦易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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